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全线整治咸阳市兴平左岸121+837.5~139+295.8段堤防加宽工程己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2]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兴平市渭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资金,1-5标项总投资5000万元。招标代理人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渭河全线整治咸阳市兴平左岸堤防加宽工程位于兴平市桑镇、汤坊镇境内,1-5标项工期各180天。
施工1-5标项工程主要内容: 施工1标项:加宽堤防1000米(121+837.5-122+837.5),修建巡堤查险通道1000米,加固丁坝16座,新修丁坝6座。
施工2标项:加宽堤防1000米(122+837.5-123+837.5),修建巡堤查险通道1000米,加固丁坝16座。
施工3标项:加宽堤防1017.3米(123+837.5-124+854.8),修建巡堤查险通道1017.3米,铺设宾格网护坡。
施工4标项:加宽堤防983.4米(124+854.8-125+838.2),修建巡堤查险通道983.4米,铺设宾格网护坡。
施工5标项:加宽堤防999.3米(125+838.2-126+837.5),修建巡堤查险通道999.3米,铺设宾格网护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施工经验、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申请表》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4月8日至2012年4月12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时,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12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地点为咸阳市彩虹宾馆(银座)一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省水利厅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联系方式:029-33250808 史女士
9. 监督机构:兴平市监察局
监督电话:029-388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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