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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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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业务知识简介

  • 发布: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 时间: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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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 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狭义的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广义的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二、优点

     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 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2、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3、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5、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三、意义

     PPP模式是一种能使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它突破了传统的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分工边界,通过构建公共产品新产权关系,整合公私部门的各自优势,来拓宽企业的发展空间,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在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关键时期,从传统政府包办的公共服务模式向PPP模式转变,不仅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方式更新”,更是深层次的机制变革,对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1、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以往采用的“国家管理”相比,一字之差,反映的内涵和实质却相差深远。现代国家治理更加注重契约精神、市场观念,更加注重公开参与、平等协商、绩效评估和结果导向。运用PPP模式,其必要条件就是,政府和企业“按照合同办事”、平等参与、公开透明,这恰恰是现代国家治理关注的重点。因此,大力推进PPP融资模式,以创新的方式筹集公共服务设施投入资金,并进行运营和管理,有利于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

     2、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我省“两个率先”有着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率从13.7%提高到了现在的64.1%,但作为东部的发达省份,我省的城镇化进程还在加快,到2020年我省城镇化率的目标为72%。推进城镇化,满足新进入城镇居民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需求,完善公共服务缺失和供给不足以及修缮老旧设施等,都存在巨量的融资需求。过去主要依赖财政、土地的投融资体制弊端已经显现,且难以持续,亟需建立规范、透明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PPP模式正是这样一种“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投融资机制,抓住了有效解决城镇化融资需求这一关键环节,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宽城镇化融资渠道和企业的发展空间,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3、提高公共资源效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PPP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更是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是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改革的催化剂。PPP机制的指向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提出的“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运用PPP模式,政府将部分公共设施的建设、运营职能转移给了高效的私人或社会运营商,同时保留并完善监督、定价等公共部门的核心职能,不但可以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作用,推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配置,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有助于破除行政垄断,进一步简政放权,使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向宏观战略、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有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实现“1+1>2”的效果。

     4、创新财政管理理念,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包括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PPP模式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各尽所能,强调社会资本的深度参与,能够有效减轻政府债务压力,将一部分政府的负债转化为社会和企业的负债,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又有助于我们创新财政管理理念,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和“资产负债管理”,符合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的要求和“一次承诺、分期兑现、定期调整”的预算管理方式,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任务

     当前,我省经济总体平稳,一季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适度增长的良好态势,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增加,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财政增速回归理性,收支矛盾压力进一步加大。而随着我省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资金缺口不断增大,仅靠财政资金投入难以满足需要。当前,我省的政府总债务率为60.34%,在全国各省份中处于靠前位置,债务资金有87.83%投向了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要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全省的资金需求预计在数万亿元以上,城乡基础设施投资空间巨大,推广PPP模式不仅是雪中送炭,也是锦上添花,未来大有可为。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

     1、理顺机制,成立各级PPP协调管理机构。

     从国际经验看,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各级财政部门都专门设立了PPP管理机构,负责推动PPP模式发展,履行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支持、招投标管理、争议协调等职责。从国内情况看,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开展的PPP实践,主要是“自下而上”的自发探索,多局限在项目层面,没有一个明确的牵头主管部门,缺乏经验总结、制度安排和理论指导。

     在国务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财政部门是落实“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改革举措的第一责任部门。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着手建立PPP工作机制,并积极推动设立PPP管理机构,2014年将制定PPP总则性规章,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法律,并加强对项目选择、风险分担、竞争机制、政府合理承诺、后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统一指导,选择一些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PPP试点。我省是首批PPP试点省份之一,省财政已经建立PPP省级中心,由分管厅领导负责,金融处牵头,经建、预算等相关处室参与,省级中心内设综合组和项目组,主要负责PPP省级中心工作机制、相关制度的建立,并加强与财政部、省级部门及市县的联系和沟通,选择、落实PPP试点项目,建立我省PPP项目储备库,指导、监督省级PPP项目的实施和绩效评价,为市县开展PPP项目试点提供指导和配套服务。要按照财政部“试点先行”的要求,在财政部推动法律行政框架和制度环境建设的同时,各市县财政部门也要抓紧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尽快组建PPP协调管理机构,理顺机制,明确职责,在财政部门内部明确牵头负责部门,以务实有效的组织机构来推进PPP项目的各项工作。

     2、明确规则,构建适应PPP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

     完备的制度是管全面、管长远的根本所在。从目前国内实践看,现行与PPP相关的法规政策多为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权威性不足,部分文件之间甚至相互矛盾,如各种模式的称谓和内涵、项目所有权的转移与归属等。推广运用PPP模式,要对现行法规政策进行梳理,消除有冲突的制度障碍,进一步明确PPP项目操作规则,包括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风险分担、流程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评价和争议解决等。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构建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的制度环境,先从管用的、急用的制度建设入手,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本、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推动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3、精心筛选,建立分类指导的PPP项目库。 

     PPP模式兴起于英国,普遍运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是国际社会在基建领域广泛采用的投融资模式,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项目选择、规划、招标、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而目前国内PPP模式的实践,尚处在比较“浅层次”的层面。如奥运鸟巢项目、北京地铁4号线、江阴污水处理项目(PPP)、常州新北垃圾发电项目(PPP)、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TOT)和很多BOT领域的实践,在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政府监督等环节,与真正意义的PPP模式相比,“形似神不似”,从项目的发起目的看,更多的是从招商和投资角度吸引资金,后续监管也不到位。

     现在,在我省推广PPP模式,就要在借鉴国际国内经验的基础上,扬长避短,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行业发展状况和监督管理体制,挑选合适的项目,尽快组织开展一批真正的PPP项目试点。现阶段,一方面要尽快推荐PPP试点项目,凡符合PPP模式要求、地方政府同意的项目可以上报省财政厅,省厅经过挑选选择一批项目上报财政部,争取列入国家试点,同时确定一批省级试点项目。对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项目,我们将跟踪了解进展情况,通过争取政策支持、技术援助、外国政府贷款、财政补贴等多种渠道给予支持,加强操作指导,并及时总结完善,以提升我省PPP融资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要做好PPP整体规划,明确适用于PPP的项目类型,并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分类。要把收益性项目作为PPP模式推广的重点,优先选择收益比较稳定、投资规模比较大、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清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的项目,如市政供热、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房建设、城市地下管廊等,尽快建立PPP备选项目库,形成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对已经建成的公共设施项目,拟转换为PPP模式的,也一并进行筛选列入项目库。

     4、真抓实干,做好 PPP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第一,要开展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形成良好的市场与社会氛围。这是PPP协调管理机构一项重要职责,对PPP模式的普及和推广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宣传培训工作要贯穿项目全过程,通过PPP相关知识的学习,挑选出适合本地区的项目;项目确定后,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增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与市场主体共识,提高公众对PPP模式的认可度,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积极踊跃参与其中。

     第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PPP融资项目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PPP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吸引社会资本的关键在于在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追求相对稳定的收益和回报率,而作为我们公共部门来说,要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角度出发,平衡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避免出现暴利和亏损,达到“激励相容”的效果。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提供往往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需要政府的补贴,这就要求合作各方建立起“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机制。PPP模式在发达国家也有很多不成功的案例,归根结底,成败的关键在于收益和风险分担不对等。利益分配的实质就是定价,最理想的状态是让私营资本盈利但不暴利。所以每一个PPP融资项目,都要通过竞选的方式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顾问单位参与项目评估和方案制定,要进行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科学准确地估算项目未来现金流和定价的基础数据,确定合理定价及特定的调价公式,项目方案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省财政厅将于近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筛选一批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专业特色明显、业绩突出的中介机构作为我省开展PPP融资项目的合作伙伴,供各地择优选择。

     第三,要坚持公开招标,充分体现竞争的机制。PPP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PPP项目管理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信息的统一发布和技术指导,并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团队,确定合理的定价,进行招标评议,按照法定的程序确定中标者。PPP项目不得由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指定合作伙伴,这是PPP项目的核心要点。在组织招标工作中,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具备条件的可参与组织招标。

     第四,要明确定位、落实分工,使合作伴随项目“全生命周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也是PPP模式的运作基础。PPP项目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合作就需要双方按照市场规则、按照合同契约办事。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条款”,而不是“行政权力”,来约束政企双方的行为。PPP项目需要政府与企业长达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要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关系,政府树立契约精神,严格按契约规则办事,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基础。同时,要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严格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实现“激励相容”的目标。

     在PPP项目中,要引导社会资本更早地介入项目的可研、立项等前期论证阶段,通过深度参与,加深对项目的全面理解和对风险的识别评判,以提高项目运营的成功率。项目运转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关系。该由企业做的,要放手交给企业,坚持市场运作,政府要减少干预。由合作双方共同成立的项目企业要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也承担相应的风险。该由政府管的,要切实管住管好,承担起责任,履行好职责。具体来说,在准入期要加强对竞争程序的监督,在建设期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在运营期要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监管,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不能有半点的松懈和马虎,政府的付费、补贴要与质量挂钩,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根据约定及项目运营情况、公众满意度等,定期对价格、补贴等进行调整。双方要互相监督,强化合作,提高项目运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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